广西发布1号旅游消费警示 “野马”旅行社信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10:5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苗丽)7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广西各级旅游质监所在处理旅游投诉工作中,发现不法分子组织非法边境旅游进行骗购,为此,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专门发出消费警示,市民出游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对能力以及维权意识,避免落入不法分子预设的陷阱。

  据旅游部门介绍,不法分子非法组织边境游的形式及其特点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散发小广告、宣传单、名片或者通过出租车司机介绍等方式招徕游客。

  2.一般没有固定场所,借助酒店、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较多较杂的场所进行拉客,有的甚至利用管理不严的旅行社门市部作掩护骗取游客信任。

  3.不签订合同、不开发票、不盖有效印章,有的甚至私刻印章骗取游客信任。

  4.行骗的对象主要针对外地散客。

  针对以上特点,7月10日,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针对这些情况首次向游客和市民发出消费警示,提示市民提高应对能力以及

维权意识。

  第一、不要轻信那些没有固定营业场所的身份不明者的花言巧语,更不要参加他们组织的所谓“旅游活动”;第二、如果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索取有效发票,并且要求合同和发票上要盖有与其营业场所悬挂的营业执照一致的印章。

  第三、各旅行社、宾馆饭店要加强对营业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营业部、酒店大堂管理上的漏洞,借旅行社之名或借酒店大堂作掩护进行非法活动,更不能与不法分子串通从事违法活动。另外,游客在增强防范意识的同时,还要大胆地与不法分子作斗争。

  旅游部门还提醒,不法分子虽然组织严密,但也是有漏洞的,如果游客发现旅游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设法与不法分子周旋,或者拒绝接受不法分子进一步行骗。万一发生被骗事件,受害游客应向境外警方报案或求救,入境后立即向我国边境城市的公安边防部门报案,以利于对案件的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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