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首宗非法买卖氰化钾案两嫌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5日04: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肇庆七月十四日电(黄耀辉 陈永博 封增朝)广东肇庆首宗非法买卖氰化钾案审结,日前端州区人民法院对罪犯姚志确、钟新华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姚志确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钟新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二00六年十一月间,肇庆警方收到佛山市高明警方转来的线索,当地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新华(二十八岁,广东高要人)用稀释后的氰化钾到高明进行毒狗。

  肇庆警方根据线索,侦查发现,非法提供氰化钾的卖主叫姚志确,男,三十九岁,广东封开县人,在肇庆城区某出租屋居住。

  当月二十日晚,肇庆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姚志确租住处展开抓捕行动。经过对犯罪嫌疑人姚志确住处依法搜查,查获氰化钾七千克。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姚志确、钟新华刑事拘留。

  经进一步侦查,警方在犯罪嫌疑人钟新华住处附近查缴一万三千五百克氰化钾。至此,警方在办理这宗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中,已将二万零五百克氰化钾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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