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补偿款一分不少送到灾民手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1:57 大众网-齐鲁晚报

  7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安徽阜阳抗洪救灾一线,温总理对当地农民说:“为分洪,你们作出了贡献,党和政府感谢你们!按照分蓄洪的规定,对你们的损失要有补偿。现在国家经济发展了,要按最高的标准给你们补偿。”

  对于一个幅员辽阔的季风性气候国家,“水旱中国”灾害频仍,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有人说,灾害是观察与解剖社会的一个契机。在灾害面前如何最大程度地帮助公民消除灾害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使他们在灾害之后能够继续安居乐业,则是责任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而现在,“按最高标准补偿”的承诺,可以说凸显了责任政府的形象。

  正如温总理所说,“为分洪,你们作出了贡献”。不可否认,在分洪面前,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就是公共利益面前,处于分洪区的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讨价还价。而事实上,在我们固有的价值谱系中,在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一般是个人利益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然而,个人利益要服从于社会公共利益,并不意味着把所有的苦难和成本都让分洪区的群众自己来承担。这既不符合道义也不公平。正因为如此,作为一种权利保障和利益平衡机制,获得行政补偿,应该说是行洪区灾民的社会经济权利。“按最高标准补偿”,则是对这种权利的充分尊重。

  对于行政补偿,其实公众并不陌生。在前几年的禽流感疫情面前,中央政府就曾经明确承诺对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地区扑杀家禽的损失,要给予合理补偿,对家禽强制免疫的实行免费。补偿和强制免疫的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使群众无后顾之忧。这种“合理补偿”不仅被认为体现了责任政府对于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尊重,而且正是因为行政补偿的及时到位,才使得公共管理部门及时控制了蔓延的疫情,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公共利益,并实现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在往年,每逢灾情必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感人报道,而鲜有涉及行政补偿的新闻。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有些地方这种行政补偿就算是有,也大都是一种“就低不就高”的操作思路,仅仅是一种体现道义的象征性补偿。温总理说“按最高的标准给你们补偿”,这让我们充分体验到中央政府对民众的道义和责任。

  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是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都能获得均衡保障的社会。人们最后希望的,就是“按最高标准补偿”的补偿款,能真正落到灾民的手里,而且一分不少。


石子砚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