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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抢后你会报案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2:45 大河网-河南商报
犯罪嫌疑人抓住了,却找不到被抢的市民。昨日,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民警再次遭遇这样的尴尬。 社会学家分析,市民被抢不报案,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同时,不报案,会增加社会运行的成本。 ■商报记者邢军实习生刘永 【事件】市民被抢不报案 昨日上午8时许,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民警接110指令:在中原路绿城宾馆北门附近,一中年男子在路上行走时包被抢,犯罪嫌疑人沿绿城广场向西跑去。接警后,中原巡逻一中队立即启动“双抢”预案,3组警力沿中原路、嵩山路从3个方向向出事地点搜索。 约10分钟后,中原巡逻7号民警李明、冯伟强搜索到嵩山路郑州市科技馆门口时,发现两名卷发男子与通报的犯罪嫌疑人特征相似,忙赶了过去,并在科技馆里面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经查,两名嫌疑人托某(17岁)和迪某(15岁),都从外地来郑打工,现无业。经报案人指认,就是他们实施的抢夺。但民警在这两名男子身上没搜出包,估计是他们已经将包转移了。 尴尬随后就出现了。报案人夏昌杰并不是受害者,而是看见犯罪过程的路人。据他说,被抢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追了十多米后就没再追,而是走了。 目前,尚不知道受害者不报案的原因是什么。 【尴尬】不报案民警难破案 “这种情况不是我们第一次遇到了。”民警称,有时,嫌疑人被抓后会供述一些犯罪事实,但其中一些是民警并没有接到受害人报案。 交巡警二大队民警蔡春辉讲,被抢不报案的情况确实不少。“有时候抓到嫌疑人了,才知道受害者没报案。实际上,肯定还有更多受害者没报案。” 找不到受害者,对案件如何认定可让民警犯了难。 办案民警称,公安机关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就算嫌犯交代了作案经过,但如果受害者没有报案,证据不足,案件便无法认定,疑犯可能会逃过法律的惩罚。 【调查】损失少的话,报案处理成本太大 记者在花园路口随机采访了30名市民,涉及学生、公务员、银行职员、商场营业员、个体老板、出租司机、地摊小贩等。20名女性中只有3名表示“不管被抢多少都会报警”;10名男性中有7名表示会报警。 “我一定会报警。”在正道花园商厦上班的魏女士说,“这种人特别可恨,即便是当时抓不到他们,至少可以向警察反映他们的相貌特征,以便警察以后抓他们。” 在过街天桥摆地摊贴手机屏保的中年男子说,价值太小的话,没有报案的必要。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不过我还是会报案的,如果大家都不报案,这种人会越来越猖狂”。 在被调查者中,近75%的女性和30%的男性表示如果损失少就不会报案。 “损失少的话,报案处理成本太大,包括时间成本等。”市民杨铁军说。 【危害】不报案增加社会成本 “很多人认为报警不值得。”民警总结这些现象。 “这涉及一个社会成本问题。”河南省社科院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教授祁雪瑞说,如果没有人报案,犯罪分子会逍遥法外继续作案,会有更多人被害,社会整体的成本损失远远大于个人的损失。 祁雪瑞说,不报案最终反映出来的还是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现在很多人是“权利觉醒,义务缺失”,追求权利时忘记了个人应尽的社会义务。不报案会助长犯罪,会有更多的人受害。社会要和谐,每个人都要有一份对社会的责任心。(感谢谷杨提供新闻线索,商报热线电话0371-65582345,QQ:65582345) 制图/方毅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