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阳光圆梦工程”开始接受救助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4: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李影 缪琴)随着高考录取通知书陆续发放,我市2007年“阳光圆梦工程”也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凡成都市城乡低保家庭中的2007年应届和2006年往届大学生均可申请帮困助学金。

  救助标准 省外本科每人每年4000元

  救助对象为我市今年和上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考取大专、本科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或不交纳学费的学生原则上不予救助。成人大学、内招大学、中专连读等类学生不享受救助。

  今年的救助标准分别为:省内本科每人每年3600元,省内专科每人每年2600元;省外本科每人每年4000元,省外专科每人每年3000元。救助期限为两年。第一学年按救助标准进行资助,第二学年按救助标准的70%进行资助。

   救助程序 带上户口簿等审核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同时准备好户口簿、低保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确认表等材料接受审核。此外,属于今年应届新生的,还需要提供高考分数条,往届生则需要出示学生证与院校证明。同时,申请学生还应提供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新都、温江等8个区受助学生由所在区(市)县慈善会(民政局)审批,报成都慈善会备案。龙泉驿、青白江、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双流、郫县、大邑、蒲江、新津等12区(市)县受助学生经所在区(市)县慈善会(民政局)审核,报经成都慈善会批准同意。

   救助金发放 开学前必须发到学生手中

  为了方便集中办理,此次将进行分时间段接受救助申请。其中,即日起至7月20日,对往届生和新增往届生进行集中审批、救助;7月21日至8月15日,对应届本科生进行集中审批、救助。8月16日至8月25日,对应届专科生进行集中审批、救助。8月26日至9月10日,对应届补录生进行集中审批、救助。根据工作安排,助学金由各区(市)县慈善会(民政局)具体负责发放,必须在学生入学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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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从2001年开始,我市开展了以“帮寒门学子入学,助贫困家庭脱贫”为主题的帮困助学活动。六年来,已经先后发放帮困助学金3416.639万元,帮17147名低保家庭子女圆了大学梦,确保了我市考上大学的低保家庭学生一个不少地进入大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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