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 现行生育政策仍需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4:56 大河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我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为什么还要实行计划生育,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第一,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2001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明确,“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但未来十几年,我国预计每年仍会净增人口在800万人到1000万人之间,总人口到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峰值15亿人左右。

  第二,计生政策不断完善。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不是全国“一刀切”,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都有所区别。我国的生育政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践证明,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稳定生育政策是科学的。

  研究表明,“十一五”时期,收紧或放开生育政策都不可取。这是因为:由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影响,2005年~2020年,将形成一个生育小高峰。同时,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已累计有近1亿独生子女。这部分人现在陆续进入生育年龄。

  第四,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

  当前,我国局部地区超生现象严重。主要原因,一是“放开二胎”的传闻,加大了计划生育的难度。二是政策内出生人口明显增加。三是部分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下降,导致一些地区工作滑坡。四是现有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标准偏低、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五是目前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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