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财劫色致一人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6: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段体操)见网吧女老板趴在服务台熟睡,李书明便两次砸晕女老板致死,还劫财后将其强暴。近日,东莞中院一审判决李书明死刑。

  李书明于去年8月30日零时许来到高某经营的、位于塘厦镇某无牌网吧上网。当天5时许,高某因劳累趴在桌子上熟睡,李书明于是产生了抢劫歹念。李书明拿起一张木凳猛击高的头部两下,致高昏迷,随后在网吧内搜得现金900余元和价值292元手机一部。不久,高某苏醒过来,李书明又拿起一块砖头砸击高的头部七八下,再次致高昏迷。李书明强奸了高某后逃离现场。 当天上午10时许,高某被他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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