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当心“六大圈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7:2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公众的投资理财意识越来越强,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手段也花样翻新。今年以来,济南警方受理了20余起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举报。对此,济南警方提醒公众,要警惕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六大圈套”,莫陷入投资理财陷阱。

  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的受害人,特别是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经济犯罪活动,在合同诈骗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今年以来,随着股市的升温,还出现了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新型犯罪形式,即不法机构和个人以省外未上市公司将在境外上市为名,向投资者兜售所谓的原始股、内部职工股等,从中赚取代理费、中介费等非法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此类案件通常以高息或高回报率为诱饵,以高于金融机构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率或是极高的回报率来诱惑公众参与集资活动。

  据统计,2006年以来,济南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破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案金额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从近年来侦办案件的情况来看,目前发现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手法多样、不断翻新;虚假许诺、高利回报;以合法经济活动为掩护、编织光环掩盖其非法行为的四大特点。该负责人指出,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有“六大圈套”:一是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以低风险高回报为饵,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二是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诈骗活动;三是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四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五是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组织介绍及参与者均为非法行为;六是大肆宣传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投资理财要警惕不法分子采用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编织成的投资理财陷阱。特别是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对企业业务经营状况和资信进行印证和深入的了解,切莫贪利和盲目从众。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这种投资造成的个人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