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8:14 法制日报

  人物档案:李伟江,杭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从警二十余年,值勤队队长。

  我参加铁路公安工作二十多年,从乘警队到看守所再到派出所,一直在基层一线工作,每天和大量的旅客打交道,亲身感受着法治建设进程给执法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

  前些年,我的认识也有偏差,总觉得自己的行为代表国家,理直气壮之下就有些盛气凌人,所以在执法中经常忽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正当辩解也懒得听。

  可这些年来,群众的法律水平、维权意识都在不断地提高,这无形中给我们增加了压力,促使我们这些干警察的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改变以往那些冷横生硬的执法态度,更新观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这中间有两件事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一件事发生在今年“五一”。以前我在列车上当乘警的时候,大部分旅客对警察都敬而远之,认为被警察找到的,肯定没好事。在执法的时候,往往是“一言堂”,我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除了一些要求从轻处罚的请求,不会有争辩。

  但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我在杭州火车站进站大厅值勤,通过安全检查仪发现一名准备进站候车旅客的行李中夹带了两支打火机充气罐。那是易燃物品,按照规定不能带进站、带上车。于是我就要求他打开行李。该旅客马上就要求我说明检查他行李的理由。待我说明检查行李所根据的法律依据后,从行李中拿出了打火机充气罐,告诉他我要对这两罐气体进行没收处理。这名旅客又提出要看看没收打火机充气罐的法律依据,在我耐心地讲解了铁路法对此项事宜的规定以及化学危险物品带进站带上车的危害后,这名旅客仍仔细地查看了法律的条款,最终还“审核”了我出具的没收单据,方才离开。

  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对我们自身是一种促进。尤其是在执法不规范或者不妥当的时候,他们会正确地选择投诉、申诉、申请复议甚至诉讼等途径,事后救济形式的选择也越来越理性化、法制化。

  另一件事发生在今年春运期间。以往我在值勤时经常会遇到无理取闹和拒不接受处罚的事,现在很少了。

  今年春运期间,我到乘警队帮忙,值乘了一趟杭州到重庆的民工专列。我在巡视中发现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在车厢里吸烟,“这里是公共场所,严禁吸烟!”我向他敬了一个礼。吸烟旅客看了我一眼,把烟扔在地上。坐在他对面的一个戴眼镜的乘客说:“人家道歉了就算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啊!”我看了看“眼镜”,把刚掏出来的罚款单放了回去。车子过了湖南株洲站,我第二次巡查车厢,看见刚才吸烟者坐的地方又升起了烟。这回我是真的生气了,语气也变得严肃起来:“这里是公共场所,你在这里抽烟不仅影响他人的身体健康,还容易导致火灾。现在根据铁路安全法规对你进行处罚。”说着把罚单掏了出来。吸烟者看我来真的了,悄悄把大半截烟塞进茶几上的方便面盒里,然后小声说,“我没钱!”就这样僵持了大约有半分钟,我想请吸烟者到餐车处理。这时,对面的“眼镜”出来说话了:“表哥!刚才我就劝过你,你不听。乘警可是在执行公务,你再这样,人家可是会依法加重你的处罚的!”由于“眼镜”的一句话,使得接下来的处理变得十分顺利。趁着工作间隙,我和“眼镜”攀谈了起来。原来他已经通过了自考法律大专,正在读本科呢。

  江辉 李建平

  

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

  图为李伟江在杭州火车站例行检查 李建平 江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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