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程大学党委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9:21 黑龙江日报

  记者 刘伟

  本报讯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着眼于规范党员管理,强化“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保障权利”这“三个支点”,完善党员监督管理机制。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委在规范日常管理既要切实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同时对全校流动党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摸清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共72人,建立了流动党员信息库和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切实做到管得住、管得活、管得好;并自行开发了《党内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实现了党内信息管理网络化。

  按照有效监督的要求,校党委进一步完善了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个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员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制度、党内谈心交流制度等;推进考核制度改革,建立了“群众测评、干部互评、领导考评”相结合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在进一步推动管理规范化、监督有效化的同时,校党委充分尊重、保障党员的权利,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务、校务公开,提高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水平;出台了《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等文件,坚持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党委全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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