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一黑作坊倒卖旧摩托车工商部门当场没收非法所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9:21 黑龙江日报

  记者 蒙辉

  本报讯日前,有市民举报说,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小区一摩托车修理部非法出卖大批量的废旧摩托车。哈尔滨市工商局直属五分局“红盾维权行动组”迅速行动,赶赴现场检查,当场暂扣35台摩托车。

  据介绍,市工商局直属五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赶到现场,发现经营者占道摆放着大量废旧摩托车,部分车辆残破不堪,一旦上道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据经营者称,该批摩托车从拍卖行购得,经修复后加价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及“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废品公司或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同时,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经查,该修理部没有《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这批废旧摩托车如果流向社会,不仅无法取得合法牌照,而且质量没有任何保证;拆解的五大总成若流向社会,也会成为非法拼装车的原料,极易危害社会安全。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经营部仅有修理摩托车的临时工商执照,售卖废旧摩托车零配件的行为属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依法当场暂扣了35台摩托车。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经营者对其销售废旧摩托车的行为供认不讳。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废旧摩托车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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