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妇变佣人嫁台多怨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9:50 南方日报

  主妇变佣人嫁台多怨妇

  梅江区半年受理22宗涉台离婚案

  本报讯 (记者/陈球 实习生/曾德军 通讯员/宋健军 黄永松)近日,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公布的一份调研材料显示,仅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的涉台离婚案便有22件,几乎全是由户籍在大陆的妇女提起。

  22岁的梅城廖女士于1999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台湾人张某,双方在短暂的电话交往一个多月后,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由于双方的感情基础相当薄弱,来自大陆的廖女士得不到张某的信任,张某在经济上对廖女士保持高度限制。双方在婚后也发现,彼此存在巨大的性格差异,长期的争吵让双方均筋疲力尽,廖女士更是有一种财富梦破碎的悲凉感觉。

  由于张某婚前做生意亏本,曾欠下他人债务数百万元,债主经常上门恐吓催债,这让廖女士整天担惊受怕。为求得解脱,廖女士只好到法院起诉离婚。

  面对“涉台婚姻”苦涩的生活,阙女士在法庭上哭诉,自己在婚后生活中尽力做好作为妻子的本分,与丈夫徐某感情也很融洽。尽管这样,但她却得不到徐某家人的信任和认可,经常遭到他们的粗言辱骂,徐某家人甚至把她当作是从大陆买来的佣人、保姆,经常施以呵斥。

  据梅江区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介绍,涉台婚姻绝大部分都由媒人介绍促成。据了解,介绍涉台婚姻成功后,媒人向男方或女方索要1至2万元的巨额介绍费。涉台婚姻中介所存在的高报酬,催生了一批能说会道、甚至为牟取巨额介绍费不惜说谎的“黑心媒人”。

  社会学家表示,近年来,一些山区女性把嫁给“台湾客”作为获得财富、到台湾定居的捷径。双方往往欠缺相互了解就仓促结合,其中很多例子甚至不理会年龄上的差距,婚后由于生理、心理、感情、家庭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难免劳燕分飞,幸福指数很低。这或许是“涉台婚姻”离婚率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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