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首开罚单企业擅自作业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16日讯 记者陈煜儒今天来自辽宁海事局的消息,一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钻井平台日前擅自作业,被处以两万元罚款。

  据介绍,辽宁海事局巡查执法支队驾“海巡021”轮在老铁山灯塔西部13海里附近水域巡航时发现“勘探二号”钻井平台正在作业。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平台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实施了钻探作业。据介绍,“勘探二号”钻井平台隶属上海某石油勘探开发总公司,辽宁海事局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其停止作业、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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