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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谈燕)昨天举行的上海市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透露:“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沈红光,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