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一农发行信贷部主任受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0:3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党镇铨 黄典生)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谭锡飞受贿案近日在该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谭锡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没收财产1.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6月至1997年11月间,谭锡飞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流支行计划信贷部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为陈伟裕经营的北流农产品贸易公司野生动物养殖场办理贷款200万元和800万元。事后,谭锡飞先后7次收受陈伟裕给予的好处费7.23万元。在立案侦查期间,谭锡飞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受贿的事实,并退回了全部元赃款。

党镇铨 黄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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