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孕”引发抢劫案主犯获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1:1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7月18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一起请人“代孕”引发的麻醉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王霖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从犯董强,犯抢劫罪获刑八年,罚金8000元(本报7月17日一版曾以《请人“代孕”孰料引狼入室》作报道)。

林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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