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如大调将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1:55 北京晨报

  交强险经营情况8月公布,随后决定费率是否调整

  晨报讯(记者 王娜)针对市民关心的“交强险基础费率何时调整,调整多少”的问题,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昨天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目前已对保险公司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结果将于8月向社会公布。基础费率调整将根据审计后的经营结果进行,如调整幅度过大则要进行听证。

  交强险经营情况8月公布

  郭左践透露,目前保监会已要求各家保险公司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师事务所,对保险公司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这一年的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详细的专项审计。并要求各保险公司8月1日之前,将事务所审计过的专项报告报到保监会,保监会进行汇总分析以后,会将每一家保险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名单向社会公布,“是盈利,是亏损,到时候大家都会看到”。

  他表示,等对审计后的经营结果进行分析后,保监会将依法根据交强险经营整体的盈利或亏损情况,允许或者要求保险公司来调整费率,同时对调整费率幅度过大的进行听证。

  费率浮动与调整不相干

  此外,针对网友提出“交强险费率浮动为什么不等到交强险基础费率调整后再实施”的问题,郭左践表示,“费率浮动和交强险的基础费率调整是两回事”,也就是说,费率浮动时间表是根据交强险条例进行的,与基础费率调整没有必然联系。

  他解释说,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法律依据就是交强险条例第八条,法律里对浮动的办法和具体做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交强险满一年以后,投保人在续保的时候,根据上一年有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有没有交通事故要实行挂钩浮动,没有交通事故、没有违法行为,第二年的费率就要享受优惠,否则就要上浮费率。交强险从去年7月1日实行,到现在已满一年,因此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浮动费率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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