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随意性将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4:06 浙江日报

  为了避免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处罚违法行为时“同罪不同罚”,减少执法随意性,北京市法制办将于近期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将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种类和性质,对这些行为进行分级、分等处罚。

  北京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目前行政执法部门在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往往依据相关法规只有一个大致的处罚范围。作为一个原则性的标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将为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处罚时树立一个标尺,立下一个规矩。

  根据办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主动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而对于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实施违法行为,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则可从重处罚。城管、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还要根据实施办法制订出自己相应的处罚标准细则。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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