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歧视任何人的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5:27 大河网-河南日报

  □叶雷(湖北武汉)

  近日,郑州市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流动人口子女在郑州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要提供现居住地乡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即是说,如果没有计划生育证明,学校可以拒绝接收。(据7月18日《河南商报》)

  这项政策涉嫌违法。人人生而平等,这种生而平等的权利理所当然包括受教育权,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也确认了这一点。该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一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界定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流动人口的子女毫无疑问具有中国国籍。那么学校接不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理由就只剩下是否适龄了,而不是有无计生证明。因此,郑州市的这项规定涉嫌违法。

  这项政策实际上是一个“负和”游戏,没有一方会获得好处。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会受到影响;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情绪对立会加深;受害最大的是流动人口的子女,歧视性政策在这些无辜的孩子心里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另外还为学校乱收费提供了温床。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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