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要求买交强险到指定保险公司引发车主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6:4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明泉 李辉 实习生余婷)不到指定公司办理交强险,就难过年审关,武汉市蔡甸区政府的一份会议纪要,引发当地车主的争议。

  昨日,记者在蔡甸区见到了手持这份会议纪要的李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有一辆轻型福田货车,挂靠蔡甸区内一家运输公司,8月份年审到期。一周前,公司负责人突然告诉他,续买“交强险”必须到人财保险(应为“人保财险”,下同)蔡甸支公司,否则交管部门拒绝对车进行年审。

  李说,他本来已选择中心城区的一家保险公司,交强险价格可便宜到1400元左右,但若到指定的公司,价格是1850元。他不解地问:“这是不是搞地方保护?”

  记者看到,这份标有“蔡甸区人民政府”红头的会议纪要(如图)称,6月4日,区政府一负责人召集多个部门,专题讨论防止地方税收流失、做好机动车交强险问题,形成此“纪要”,共印140份,下发到各街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各直属机构等。

  “纪要”规定:“凡蔡甸籍或挂‘鄂A9’字头的车辆,必须在我区注册纳税保险机构即人财保险蔡甸支公司办理交强险”;“区交通大队办理车辆年审时,应把在区内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作为前置条件,要求规范到人财保险蔡甸支公司办理”;“从七月上旬起,对不参加强制责任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区公安交通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年审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在执勤纠违过程中,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强制扣车,直至办理保险为止。”

  记者随后到蔡甸区交通大队。在车辆年检窗口,交警告知“如确已在蔡甸区外购买交强险的,今年仍可办理车辆年审,但明年最好还是在区内买保险”。

  大队教导员汪国强告诉记者,把到指定保险公司办交强险作为年审的条件,在法律上行不通,“我们难以按要求执行,但对政府的苦衷表示理解,所以在口头上对驾驶员做好宣传,尽量到区政府指定公司投保”。

  蔡甸区政府办公室一江姓副主任接受采访时解释,会议纪要并不是文件,仅是政府召开会议的记录。他说,此举是为了促进区内保险业务做大做强,又增加地方财税收入。目前蔡甸区内在籍车辆有2万多台,但在区内保险公司投保的仅有3500台左右,大量保源和税收流失。

  记者采访得知,在蔡甸区内除人保财险公司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代理点,但这些代理点并未在当地办理注册纳税。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东升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上路行驶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但并没有要求应在当地经营的保险公司投保,更没有规定必须是在当地注册纳税的保险机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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