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件厂服混入偷电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7:0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黎开颖) 为了盗窃电线,一男子竟借用厂服混入厂里,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

  经龙岗法院审理查明,江某2006年11月28日下午打电话给刘某,告知准备偷厂里的铜线,问刘某是否收购铜线,刘某说“要”。11月28日晚19时许,江某向黄阁坑同兴厂员工周某借了一件该厂的厂服后,混进该厂,偷出铜线。11月29日上午8时许,正当刘某骑一辆三轮车来到厂围墙外面将铜线搬走时,被抓获。2006年12月26日,江某逃至江西省南昌市时被南昌车站派出所抓获。法院同时以转移赃物罪对帮江某运赃的刘某处以有期徒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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