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醉汉争执误伤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7:0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黎开颖) 在与醉汉争执过程中,刘某手拿的工具飞出一块硬物,不巧击伤围观的路人。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06年10月4日晚上20时许,刘某驾车途经布吉某花园路段时,有两名醉酒男子拦在路中间,在刘某鸣笛示意后仍不离开,并踢了刘某的车一脚。刘某十分生气,下车与两名男子发生争执。正当刘某手持疑似车头锁的棒状工具挥舞时,工具脱飞出一块硬物,将围观的路人张某(化名)的腹部击伤。

  由于刘某已同意支付6万元给被害人,故法院从轻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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