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医院可设警务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7: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临沂讯 在7月18日召开的全省医院管理工作会上记者获悉,针对“医闹”行为,省卫生厅、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通知》,联手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条件的地方公安部门将在二级以上医院办公场所内设立警务室或警务点。

  据了解,我省公安部门将积极探索建立警院联防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治安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部门将在二级以上医院办公场所内设立警务室或警务点。每个警务点将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民警。对医患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驻院民警将提前介入。对医院内发生的停尸、围攻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非法占据医院建筑物或公共空间、故意损害医院财物、设置灵堂、烧纸钱、打横幅、贴标语、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非常手段的“医闹”行为,驻院民警将在第一时间内达到现场,并按预案及时协调上级部门派出警力维护现场秩序,限定时间自行撤除、及时果断制止以上行为持续发生。拒不听从劝告的,将强制进行疏通和清场。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正积极探索建立医患纠纷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医患

维权协会调解等第三方参与调解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机制。在试点基础上推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参加医疗责任险和患方参加医疗安全保险等机制,有效化解医疗风险,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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