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7:58 青海新闻网

  问:所有符合条件参保的人缴纳的参保金是否相同?

  答:不同年龄段的人缴纳的参保金个人承担部分不同。18岁以下居民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纳80元,各级政府补助80元;19岁至59岁男性居民和19岁至54岁女性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10元,各级政府补助50元;60岁以上男性居民和55岁以上女性居民每人每年缴纳60元,各级政府补助100元。

  问:参保人员住院需要缴纳起付线吗?

  答:需要。省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50元;市级(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一级医院)起付线为250元。住院医药费用补助时,起付线标准以下的费用由患者自付。

  问:参保人员是否享受门诊医药费补助?

  答:享受。居民医保门诊医药费用补助不设起付线,每次补助门诊医药费用的3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助额80元。

  问:发生住院费用按什么比例报销?

  答:省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40%,市级(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一级医院)报销6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助额3万元。

  问:新出生人口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参保以筹资截止时间为准,如果在规定的筹资截止时间以前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参加并享受本年度的居民医保制度;在筹资截止时间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比如,今年的筹资时间截止到9月30日之前,在9月30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就可以参加今年的居民医保,在此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医保。问:城镇居民医保对年龄有没有限制,小孩和老人能不能参加?

  答:没有限制,小孩和老人如果户籍在当地,并且没有其他任何医疗保障形式,就可以参加。

  问:这几天咨询,有的社区答复仅限低保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是怎么回事?

  答:有关低保人群参保的实施细则由民政部门制定,各地区的实施细则由

卫生部门制定,因为进度不同,有的社区还没有接到卫生部门的通知,所以会出现上述答复。省卫生厅工作人员通过本报告知广大市民,不必着急,各社区工作人员现在都在培训阶段,培训工作结束后,才会进入申请、登记阶段,各社区都会尽职尽责,不会漏掉一户。

  问:已经给孩子买了平安商业保险,能不能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答:可以参加。商业保险只是居民有经济能力时购买的一种保险,属于辅助性保险形式,和城镇居民医保不冲突。<

  问:买

养老保险时,同时缴纳了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参保金,觉得经济负担比较重,现在能不能中断城镇职工医保,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答:不能。已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已就业或参加职工医保的城镇居民不能参加居民医保或中途退出职工医保参加居民医保。

  市、区(县)两级咨询热线电话

  市卫生局:6265953

  城东区:8175002

  城中区:8248667

  城西区:6111947

  城北区:5124847

  大通县:2734391

  湟中县:2230466

  湟源县:243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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