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提高市城区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8:27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九江讯记者何深宝报道:7月19日,记者从九江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城区常保对象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非常保对象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

  九江市还要求各县(市)也要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常保对象的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非常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40元。同时提高农村常保对象保障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据了解,这是九江市自1997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四次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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