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 最高1.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8:34 贵州都市报

  一类省级示范性高中

  择校费 最高1.8万元

  二、三类省级示范性高中最高不超过1.5万元

  金黔在线讯 昨日,省教育厅通报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费等方面的政策。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一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5%,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1.8万元;二、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择校费每生3年贵阳市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他市(州、地)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择校生分数线控制在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延50分左右。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一类、二类、三类每生每学期学费分别为900-1000元、700-900元、600-800元,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另外,省教育厅强调,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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