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猪弘”杀人分尸案判决维持一审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9:57 中国新闻网

  

台“山猪弘”杀人分尸案判决维持一审死刑(图)

  宜兰分尸案主嫌桃园落网。(图:台湾东森新闻)

  

台“山猪弘”杀人分尸案判决维持一审死刑(图)

  警方在宜兰员山与大同乡交界山区运出两人的尸块。(图: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在台湾宜兰山区养山猪的男子黄旭弘怀疑两名猎人偷他山猪,将两人杀死并分尸。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他手段凶残,昨天判决维持一审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四十五岁的黄旭弘绰号“山猪弘”,因山猪常遭不明人士窃取,心生不满。去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六十余岁的林宝童与友人高金生一同到长岭山区狩猎,黄旭弘怀疑是要捕猎他的山猪,双方口角,黄旭弘将两人打死,还将尸体分别支解为八九块,再分装成四袋,丢入住处后方的拦水坝,让尸块顺流而下。

  死者家属曾上山搜寻,四天后才找到两人尸块,揭开这桩震惊社会的分尸命案。

  警方循线找到黄旭弘,黄一再辩称是因对方偷他养的山猪,才让他愤而杀人。法院审理期间,他还向法院要求对死者所猎的山猪,与他豢养的山猪作DNA鉴定,结果证明是黄旭弘所养山猪的后代。

  判决指出,黄旭弘据地为王,任由具破坏力及攻击性的山猪在外漫游,并自认其住处附近出没的山猪均为他所有,对死者攻击手段凶残,还让两人伤重而曝死于荒野,事后将尸体支解,在法院审理期间,一再指称是被害人挑衅,毫无反省之意及悔意。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