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人员有望纳入社保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0:32 南方日报

  市政协专题议政规范家庭服务业发展

  家政服务人员有望纳入社保体系

  本报讯 (记者/佘锦)昨日,深圳市政协召开的四届常委会九次会议,围绕家庭服务业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议政。政协委员们就如何规范家庭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现状家庭服务业缺口10多万

  在今年“两会”上,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家政服务业的提案,关于该行业的调研活动被列入政协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被作为重点提案进行督办。昨日,深圳市政协常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黄振芬在会议上通报了调研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来自市工商局的统计,截至今年6月22日,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服务类的企业约2413家,其中专营类家庭服务业的1007家,其他公司兼营家庭服务业的1406家;公司制的2307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约40万人。经过多年发展,一些家政公司走上了规模化经营的轨道,出现了一批素质比较高的家庭服务人员。

  但是,目前深圳市家庭服务业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缺口比较大,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深圳市共有200多万户家庭,超过50万户家庭需要家庭服务员,缺口10多万,许多家庭为找不到家庭服务员而犯愁;家庭服务员不稳定,流失大,家庭更换服务员的频率比较高;家庭服务员的素质特别是技能素质整体不高,当家庭服务员的基本上是许多从业者最后的选择。

  深层原因家政服务市场不规范

  黄振芬认为,家政服务业的问题有着其深层次的原因:从业人员和相关领导对家庭服务业的认识不足,仅仅把其当作一个家庭的事情,而没有看到家庭服务业是个新兴行业;服务业市场不规范,家庭服务企业多是“一间房,一张台,一部电话”,一个老板带一两个文员,还有些是夫妻店,收取约占工资10%的管理费,却缺乏后续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也没有对家庭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家庭服务人员大多无法购买保险。

  发言的9位委员几乎都提到了三点:其一是相关法律的缺失。深圳市在2001年出台的关于家庭服务业的特区法规,已不适应如今的家庭服务行业的发展。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大多数家庭服务人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其二是政府对家庭服务业的调控职能发挥不够,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对该行业进行系统管理和监督;其三是行业管理不到位。

  委员建议规范企业与从业人员劳动关系

  黄振芬建议,针对家庭服务业供不应求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协同行业协会加强与内地劳务输出部门、家庭服务企业,对内地有比较充足内源的单位和机构,可以探索合作建立招聘、培训基地,以保障稳定的来源。

  深圳市政协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祖玉琴建议从保障家政公司、家政服务人员、雇主三方的合法利益出发,由行业协会起草《深圳市家政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文本》,再由劳动保障部门综合全市情况制定《深圳市家政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从源头上规范家政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

  深圳市政协委员、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则建议:规范行业化管理,实行员工制管理模式、将家政服务行业纳入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是解决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办法。

  深圳市政协常委、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谭刚则提议:以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方式,由专门培训机构对家政服务员进行技能培训。建议从市扶贫基金和农民工培训基金中切块组成“对口扶贫省份定单式输送深圳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服务包”,实施定单式培训,定点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落实内地对口输送深圳保姆订单,充实深圳保姆市场。

  政府回应家庭服务业纳入政府行政服务网络

  副市长李铭昨日出席了会议,并作出回应:政府要解决家庭服务人员的供求关系,除了鼓励下岗人员和低保人员从事家庭服务行业外,主要还靠从外地输入。

  政府要和内地有关部门,定点培育、规范化管理、对家庭服务人员进行规模化引进。对口扶持的资金可以和输入一些熟练的家庭服务人员结合起来,“我给你钱,你帮我培训。”

  李铭说,政府应加强管理和服务,应当由相关部门来明确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责无旁贷,相关的部门要配合;同时市、区、街道、社区四个层次要分期负责,把家庭服务业纳入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网络中,实行有效管理。

  李铭表示,政府要抓规范,制定行业的职业标准与家政业的公司规范;多种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至少工伤保险和劳务工医疗合作保险,可以将家庭服务人员纳入进来。

  同时,也赞赏通过与商业保险公司一起合作,推进综合性保险,有效地降低成本,将更多的家庭服务业人员纳入进来;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的完善,根据新的情况,政府将配合人大,做好条例的修改和完善。除此之外,培训加强做大家庭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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