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学成份不能作为一种产品出口 发现将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1:27 中国网

  

一种化学成份不能作为一种产品出口发现将严惩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

  2007年7月2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介绍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针对出口食品的企业以非法检的商品出口到国外,造成这种结果是海关的疏于管理,还是制度缺陷的问题,李长江说,“食品安全问题的事情出来后,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调查,调查发现,企业是以食品的一种成份,用一种化学成份来进行报关,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仅作为一种化学成份是不经过法定检验的,所以没有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海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也是可以放行的。作为企业也有自身的责任,一种化学成份是不能作为一种产品出口的,所以我们对这个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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