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哥”拒载乘客 被罚款300并向乘客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6:39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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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20日讯(记者 吴庠)7日14日晚,网友张先生和已有7月身孕的妻子在天心区新开铺桥头坐上一出租车,当司机得知张先生夫妇去附近的仁和家园时,立即停车以前面在修路为由拒载。

  事后,张先生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投诉该出租车司机,受到长沙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处工作人员的重视,并对此展开调查。

  拒载乘客被罚300并道歉

  

  经查,当事司机为李某,为长沙城市出租车协会个体分会正班司机,车牌号为湘AX8617。李某承认当晚拒载了一夫妇,其中女乘客为孕妇,与网友张先生的投诉事实相符。长沙客管处投诉科鉴于李某认识态度较好,决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理:一、向乘客道歉;二、写出深刻检查,保证今后不发生类似事件;三、罚款人民币300元;四、停业整顿两天,学习出租汽车服务规范。

  出租车拒载有规定

  

  长沙客管处投诉科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各位“的哥”,公共客运行业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司机应以优质服务乘客。根据2005年12月实施的《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出租车司机不得随意拒载乘客,但乘客如有以下行为的情况,司机可以拒载:(一)违法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弹药;(二)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三)携带未采取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的动物;(四)携带超过规定标准或者可能污损车辆的物品;(五)胁迫或者强制驾驶人、乘务员做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稿源:红网 作者:吴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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