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人为损坏”商家拒绝保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17:00 厦门网-厦门晚报

  消费者黄女士:我在湖滨南路69号电子城某店购买一台“TCL”笔记本,价格:5998元。使用一个月后,发现键盘上的“L”键键帽脱落,保修卡上明确注明,键盘等主要部件两年内保修。但找商家处理时,商家称,该键盘是“人为损坏”,拒绝保修。键盘除了打字正常敲打外,怎么可能人为破坏地拔出一个按键的?

  回复:经工商部门调解后,商家同意给予免费维修。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以来仅开元工商所一个所类似“人为损坏”不予保修的投诉件达20多起,多集中在电脑、电脑配件及手机等电子产品。一部分消费者投诉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后商家同意给予维修。大多数消费者听到是因“人为损坏”,只好自行买单维修。

  (值班记者 曾海林 通讯员 杨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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