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农民“救命钱”缘何遭“吞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采取伪造住院病历及住院收费单据等手段,从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套取资金作为个人创收和医院谋求发展的“捷径”。这起事件给正在全国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安全运行敲响了警钟。(7月15日新华网)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看病贵、看病难,已是压在农民身上一座沉重的“大山”。而新农合的普及推广,无疑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有利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按说,对这样一件既能有效缓解农民“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生存困境,又能激活基层医疗机构经营状况的好事,医院本当发挥自己的医疗资源优势全力予以配合,使之真正地福祉于民,构筑起保护农民身体健康的绿色“屏障”。

  然现实问题是,新农合的推广在为农民带来实惠的同时,也使得一些医院将偷窥的目光盯在了农民的“救命钱”上,甚至视其为“唐僧肉”肆意吞吃,以致于出现了“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的现象。洋县妇幼保健院利用农民贪小便宜的心理,以给免费药品为诱惑借走农民的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肆意伪造假病历和住院患者收费单据,套取合作医疗基金,可说利欲熏心、法理难容。

  而且,诸如这种恶意套取农合资金的现象在各地并不鲜见,开大处方、药价虚高,或以“住院获得补偿多”等为由“引诱”农民住院等等,这尽管有医院医德医风差的原因,但也暴露出了对农民“救命钱”监管机制的缺失。

  一是宣传不到位。农民对新农合知识知之甚少,有些根本就不了解新农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二是操作程序不透明。农民到医院看病完全由医院说了算,药价多少、用了多少药,哪些药该自己负担,医院不公示,农民不知晓;

  三是相关监管法律依据缺失。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置,目前无统一的监管法规,而责任追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纵恿了违规行为。

  新农合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如何确保其健康运行,确实是一件值得思考的问题。当务之急,就是应尽快完善相关监管措施,防止农民的“救命钱”再遭肆意吞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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