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官员自律难保“有钱先紧百姓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1:56 新京报

  ■ 社论

  “花1000多万元建座新大楼,县财政办得到,但有了钱还是先‘紧’着老百姓,房子修修还能用,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在上世纪50年代末修建的土坯房办公室里,河南省卢氏县县委书记对记者说的这番话,最近引起了舆论反响。7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民调显示,在5149名参与者中,61.3%的人认为,“卢氏县县委的节俭作风值得赞赏”;91.2%的人认同“有钱先紧着老百姓”这一理念。

  在“豪华衙门”风屡禁不止的当下,卢氏县县委、政府能“委屈”自己,造福民众,实在难能可贵,也正如此,它得到了民众的赞赏。政府的税收既然取之于民,当然应首先用之于民,如果一个政府将税收当成私款,处处优先为自己“造福”,那它就失去公信力,也会失去民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卢氏县委、政府这样做,尽到了为政者的本分。

  不过,也要看到,卢氏县“有钱先紧着老百姓”的理念,并非是靠制度设计来保障的,更多的是出于官员的道德自觉。卢氏县县委书记说得明白,县财政有能力造新办公大楼,只是他们“不想”而已。正是出于道德自觉的“不想”,使他们虽长住土坯房办公,也不觉其苦,认为“既不窝囊也不高尚”。

  当“清明政治”的个案,是由官员“不想”所产生的,表面上它值得尊敬,但在更深层次上,也值得深思。今天官员“不想”,不意味着明天“不想”,这一届官员“不想”,不意味着下一届官员“不想”。“有钱先紧着老百姓”,如果只是官员的一个道德自觉,它随时都可能人走茶凉。事实证明,仅靠官员的道德自觉,是靠不住的。与其把希望寄托在权力的自我约束上,不如想方设法去依法约束权力,让官员由“不愿”、“不想”的道德自觉,变为“不敢”、“不能”的制度制约。这才是实现“清明政治”的长久保障。

  碰巧,7月23日的《第一财经日报》,就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上海南汇惠南镇经济发达,财政实力雄厚,但镇政府办公楼陈旧,办公条件较差,长期以来,新办公楼的建设工程,却一直没能启动。何也?并不是官员“不想”,而是当地一个独特的决策机制造成的。

  2003年,惠南镇开展了一项基层民主改革,将政府要做的“实事工程”项目,交给人大代表决定:每年10月中旬,人大和政府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集各方意见,然后汇总,形成“年度政府实事工程征询表”,然后交付人大代表按照轻重缓急等标准投票选择。最后,在预算总额内,排序靠前的项目优先入选。这样的机制,使得镇政府虽然需要改善办公条件,却始终得不到建设立项,因此无法在自己身上大笔花钱,而必须先紧着百姓花。

  同样是“有钱先紧着百姓”,卢氏县的做法,有着难以确定的未来,而惠南镇的现实,却让人更感觉踏实———民众的权利不是政府或官员赐予的,而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民众和人大代表决定政府如何花钱,这样的外在力量,促使政府必须自我约制,不能再动辄为己“造福”,而是优先去做造福民众,服务社会的事。显然,有了这样实实在在的民主决策机制,方能从根本上杜绝诸如“豪华衙门”这样的公帑挥霍,使得“有钱先紧着百姓”成为常态。

  相关报道见昨日A15-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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