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天津市文明机关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07:57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沐霞 通讯员 刘振元)日前,区环保局被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天津市文明机关称号。据了解,近年来,区环保局多项工作在市环保行业中名列前茅,先后获得市环保“创模”优秀单位、市文明单位、市卫生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区环保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通过抓好队伍思想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等有效手段,在提高干部素质、改变机关风貌、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突出政治思想教育主线,创建优良工作秩序。通过宣传栏,专题形势报告、观看廉政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二是抓制度规范。先后制订、修改完善了包括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民主评议、干部职工工作失误查究、执法服务失误查究、规范执法程序,重大环境违法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联审联办,窗口接待服务、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工作目标考核、机关环境卫生、执法人员公务着装,以及政务公开等15项规章制度。三是抓政务公开。先后在河东有线电视台和《天津日报·今日河东》公示了“环保六项承诺”,将工作职能、新建环保项目审批、审批程序、排污登记等全面公开。四是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创建实效。成立以党办、纪检监察和法制宣传科为主体的执法服务督察组,严格实行工作失误查究。聘请50名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为主体的环保监督员队伍,实行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环境质量的监督和环保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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