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违法违规认证行为扰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08:0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蔡岩红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透露,经过近期对非法认证市场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我国认证违法案件已呈整体下降趋势,违法违规认证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通过开展清理调查和整顿非法认证专项工作,认监委发现,目前仍有4类扰乱我国认证市场的非认证行为存在:一是极少数社会中介机构未经认监委批准,擅自从事国家统一建立并推动的认证活动。二是一些经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三是极少数个人或不法组织出于非法营利的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非法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机构,编造虚假联络方式,通过直接联系企业的方式开展虚假认证活动,骗取钱财。如认监委近期曝光的“中国绿色市场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食品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家非法认证机构。四是目前仍有大量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特别是一些行业协会、学会,从事产品、服务评价活动,误导消费者。

  据悉,根据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认监委现已批准了180家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除此之外的评价机构所作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均不属于认证活动。而对于这些机构的监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非认证机构的评价行为则由批准该机构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督。认监委对于在清理非法认证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认证认可条例调整的乱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认监委联系相关管理部门,由其进行相应处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式样,认监委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使用认证标志的通知》,明确要求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标志图形中应标注“认证”字样,以区别于其他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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