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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城镇人均收入由2002年的29位上升到12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12:06 中国网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储波(摄影:中国网 张琳)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人均收入已经由2002年的第29位,全国倒数第三位,去年上升到全国第12位。”这是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储波在今天的发布会上透露的数字。 储波透露,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已经由2002年的第29位,全国倒数第三位,去年上升到全国第12位。农牧民的收入由2002年的22位,去年上升到第16位。但不可否认,我们还有一批困难弱势群体,在农村还有将近100万贫困人口,在城市还有70多万享受低保的人群,这170万占我们2390多万人口的7%,我们说党和政府始终不能忘了这7%。 储波介绍说,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提出要为困难弱势群体办七件实事,另外自治区在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这七件实事: 第一,就是零就业的家庭至少要有一个实现就业; 第二,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决不能因为家庭困难而辍学。保证考上的都能够上大学,当然有多种方式,政府资助、政府贴息、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不能让考上大学的学生因家庭贫困而上不起学; 第三,城市低保今年每人每个月提高20块钱; 第四,我们去年开始实施农村低保,40万人,每人每天1块钱,一年365块,今年人口扩大60万人,每人每天1.2元,一年就是430多块钱; 第五,就是今年要解决农村60万人安全饮水的问题; 第六,农村的合作医疗,我们所有的旗县要做到全覆盖; 第七,就是要提高住校的小学和初中困难生的补助,除了书费、学杂费之外,还有生活费补贴,小学生每人每天补助1元,中学生每人每天补助1.5元。 2007年7月25日上午,国新办就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60年情况举办发布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储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60年的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对此进行现场直播。(唐佳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