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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价格还会再涨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08:06 法制日报
在今天国家发改委例行召开的2007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上,价格问题成为媒体频频提问的焦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认为,下半年价格总体水平会在相对稳定的态势中缓慢上升,最终的幅度,关键要看下半年秋粮收成,因为今年价格上涨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食品类价格上涨。 油价改革处于“两难” 面对近日“三巨头上书要求涨油价”、“五大发电集团申请上调电价”等消息充斥媒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认为,石油价格改革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他解释说,一方面,从今年3月开始,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攀升,特别是从6月开始,国际市场油价大幅度反弹,原来已经缩小的国内油价与国际市场油价差距再次拉大。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油价又不能变动,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增加了炼油企业的成本压力。同时,油价过低也不利于节能减排,所以确确实实需要改革,需要调整。这是一难。另一难,我们现在如果提高石油的价格,又面临着下游行业的承受能力问题。所以,处于“两难”的选择。 曹长庆说,我们想,还是结合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统筹考虑保证国内成品油的供应、补偿炼油企业生产成本和各个方面的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来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石油价格改革,逐步实现与国际石油价格的接轨。 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要遵循四原则 曹长庆说,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的改革,是当前促进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方面。 下一步,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一方面是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标准偏低,另一方面如果提高价格或者收费,还受到方方面面的制约,还要考虑到社会各个方面的承受能力。 曹长庆谈了资源价格与环保收费应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市场导向原则,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的目标就是要让它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适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不能形成竞争的环节,也要考虑市场供求,发挥价格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二是污染者付费原则,所有的企业、单位、居民排放了污水,就要交纳污水处理费;产生了垃圾,要交纳垃圾处理费;向环境排污,要交纳排污费。三是弥补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即环保收费标准要能够弥补污染治理者的运营成本和部分建设成本,并且适当地盈利,这样才能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投资来进行环境的治理。四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承受能力。 分三年把排污费标准提高到污染治理成本 今年下半年,配合节能减排的价格改革工作,国家发改委正在推进排污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的改革工作。 曹长庆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要提高到能够补偿环境治理的成本,并且使治污企业能够盈利,这一政策正在研究过程中,准备分三年把现在的排污费标准提高到污染治理的成本。 就垃圾处理费,他说,一要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垃圾处理费收取范围;二是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也要补偿垃圾处理企业的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成本,并且合理盈利,特别要考虑到鼓励垃圾焚烧,逐步减少填埋;三是改进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 曹长庆说,从长远来看,污水处理费应该与城市供水价格大体相同,在西方国家都是这样,因为污水处理的成本与供水成本相当,甚至更高。近期来说,主要是要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标准,通过几年的努力达到补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成本、运行成本。另外,污水处理费应由现在的城市逐步扩大到城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和城镇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实实在在地运行。 调控房价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针对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曹长庆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加大了对住房市场的调控力度,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政策目标和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差距还很大。所以,稳定住房价格的任务相当艰巨。 对这个问题,他个人有几点想法:第一,调整土地供应结构,适当地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当中的比重,要着重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的供应。第二,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的住房建设,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住房供应,也就是说要确保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供应量。第三,加快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增加廉租房的供应,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第四,强化各级政府对住房市场调控的责任,综合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努力保持市场房价的基本稳定。包括需求方面,也要采取措施,防止炒房。 本报北京7月25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