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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绿标车辆 部分路段限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10:17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罗莎)日前,市环保局与市交警局联合发出通告,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时至9时和下午5时至7时,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在深南东路(新秀立交以西路段)和深南中路(华富路口以东路段)行驶。通告适用于本地号牌和异地号牌机动车,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施行。 违反通告的机动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据了解,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不予限行。此外,20座以上(含20座)的载客汽车暂不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