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一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16:03 南方都市报

  网友fbilei问:我最近和其他几个朋友买了一辆东风大卡准备到工地上拉点沙石,已经谈好了一个工地,因为是熟人所以当时并没有签订运输合同或者协议,所以我想请问,如果不签合同的话发生了经济纠纷(比如拖欠运输费)的话,我有什么途径可以主张我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时我们几个合伙人也是多年的朋友,我们之间也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对第三方造成了损失,我们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珠海“315维权网”朱律师答:第一个问题:帮人拉沙石而不签合同,只能依赖对方的诚信了。如发生纠纷,对方抵赖,而你们不能举证证明只能吃哑巴亏。第二个问题:合伙人之间未签订合伙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整理:本报记者 汪雯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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