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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6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消息,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七月二十四日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此前,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依法罢免陈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