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抚顺原市委书记 开发商成阶下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06: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于瑾曾经是一个富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但在2004年8月开始举报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之后,于瑾付出了惨重的代价——2005年5月被网上通缉,10月被批捕;2006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7年6月,于瑾被判无罪时,她已一无所有。她的房产和财物或被法院拍卖,或不知所终。

  举报后民事案变成刑事案

  由于在抚顺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作为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于瑾对这个城市已经产生了感情。但是在2004年遭遇一个招商骗局之后,于瑾选择了举报,举报对象正是时任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校。

  举报后,于瑾牵涉其中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却最终演变成为一起刑事案件。当地顺城公安分局曾悬赏人民币500元缉拿于瑾。在这份《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中,“案件类别”一栏写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在逃类型”一栏写着:刑拘在逃。

  于瑾系列民事纠纷案的演变,从周银校写给在招商骗局中担任卖家的王东霏的一封信中,可以看到一些不正常的痕迹。在这封信中,周银校写道:因为于瑾以前告过我,让我很没面子,我恨死她了。如果利用动迁户上访的事定不了她的死罪,东霏你把土地这事办好,我们照样能在抚顺判于瑾死刑,让于瑾倾家荡产死在抚顺。

  按照于瑾的理解,周银校在这封信中所说的“告过我”一事,是指她曾经向新闻媒体举报过抚顺市政府开发的一个劣质楼盘,此事曾在抚顺引起轰动。当时,周银校任抚顺市市长。

  举报者一审被判有罪

  2004年8月9日,王东霏被沈阳警方抓获。在沈阳市公安局,王东霏坦然地承认了一切,然后站起身来要走,并对办案民警说:“这个事情你们管不着,周书记告诉我了,这个案子得由抚顺办。”

  10月6日上午9时左右,于瑾和儿子正在寄居的朋友家中。房门突然被人敲开,来人称是抚顺市公安局的。

  当天,于瑾被带到抚顺的一个农村,儿子则被留在了寄居的朋友家。

  第二天凌晨2时30分,于瑾被关进了看守所;同年10月18日,于瑾被顺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06年3月22日,顺城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于瑾有期徒刑2年。

  举报者发夹都被拍卖

  于瑾不服该判决,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06年8月17日,抚顺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今年6月21日,望花区法院对于瑾作出无罪判决。望花区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于瑾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

  2月16日走出看守所时,于瑾已被羁押了17个月。这时,她和儿子已经一无所有。被顺城区法院判决有罪之后,她的房产和财物或被法院拍卖,或不知所终。

  法院出具的一份清查评估明细表显示,这是一次彻底的拍卖。记者注意到,包括枕头、被子、碟子、饭盒、水壶这样的生活必需品,都被一一作价拍卖。其中还有于瑾儿子的一双轮滑鞋。于瑾的一个发带,评估总值2元,打六折,卖1.20元。

  稍稍让她欣慰的是,她的举报引起了辽宁省纪委及有关部门的重视。2005年11月1日,周银校被捕。2006年8月4日,辽宁省本溪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银校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据来自当地警方的消息,本月上旬,3名牵涉周银校案的部门负责人相继被查处,他们分别来自抚顺市土地及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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