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新政帮扶零就业家庭 提供"五个一"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07:38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省政府昨在南通召开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明确我省要在年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并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意见》。记者特请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就《意见》中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关心的问题予以解读。

  就业困难人员再次失业后可重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在2008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期满后又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可重新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解读:我省现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可以享受一系列再就业扶持政策。但《再就业优惠证》有一个3年有效期,期满后不再享受政策优惠,《再就业优惠证》每人也只能申领一次。新政策允许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扶持政策期满后又失业的再次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再次享受优惠政策,从而增加了这些弱势人群及时再就业的可能性。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三大“利好”

  用人单位吸纳零就业家庭就业可获更多社保补贴

  解读:我省现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但除商贸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之外的用人单位只能获得50%的社保补贴标准。新政策将吸纳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社保补贴优惠政策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明确有条件的地方,社保补贴标准可提高到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招用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可以获得更多的社保补贴。

  个体经营户也可根据使用的下岗失业人数享受税收减免

  解读:按照原政策,个体经营户无论吸纳多少下岗失业人员,都只能享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税收减免。此次允许个体经营户也像其他企业一样,比照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人数享受税收减免的条件,不再设定最高限额,必将大大增加个体经营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劳动密集型企业也可申请贷款担保

  解读:担保贷款难是中小型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以前,小额担保基金一般不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担保,这些企业申请贷款,要自己找担保,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贷款难度。新政策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那些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的企业提供担保,这也将促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公益性岗位范围拓宽,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

  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大力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公益性管理岗位、公益性事业岗位等,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解读:新政策进一步拓宽了公益性岗位范围,明确公益性服务岗位、公益性管理岗位、公益性事业岗位安排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都可以获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确保当年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

  建立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绿色帮扶通道,确保当年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零就业家庭享“五个一”服务

  新政要求有关部门做到“五个一”:即对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要为每位家庭成员制订一套符合其特点的促进就业计划,发放一套就业政策宣传资料,并告知免费就业服务承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专项职业指导,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推荐一组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及时发现、充分了解、及时解决问题的援助机制。切实做到“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 冉隆江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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