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交通肇事案批捕率下降15%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02:4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蒋伟民 朱明 贾彦峰) 日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路某走出看守所大门就来到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让自己在最短时间内重获自由。而被害人李红的家人及时拿到20余万元的赔偿金,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也表示了认可。

  近年来,宜兴市交通肇事案件绝对数量逐年递增,该院发现,此类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存在批捕率过高的问题,除公安机关直接移送起诉外,报请批捕案件的批捕率高达95%以上,主要原因是这些肇事司机大多系外来打工人员,调解难以达成,只得采取逮捕方式。由于肇事司机大多是其家中的经济支柱,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一人被抓,全家破碎”的局面,同时,被害方也难以拿到赔偿金。

  为解决肇事者和被害方的困境,该院建立了多元协调和解机制,对于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没有赔偿到位的案件,根据案情及时启动由交警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检察院和案件双方参加的联席调解和解会议,化解矛盾,促成和解。

  在路某交通肇事案中,肇事者一时拿不出20余万元的赔偿款。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系下班途中出事,于是通过当地司法所协调其所在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认定其为工伤,赔偿了8万余元,后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工作,被害方把赔偿金降低到了12万元。这样,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肇事方支付赔偿金,取得被害方家属谅解,该院遂对路某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掌握协调的主动权,办案检察官还做到“四个会面”,即与犯罪嫌疑人、被害方、犯罪嫌疑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单位领导会面,通过多方了解情况,对肇事者本人和家庭确实无力赔偿的,尽量协调其亲友、单位等先行垫赔。

  一年来,通过搭建和解机制的平台,拓展赔偿渠道,促进双方和解,该院承办的交通肇事案批捕率下降了15%。

蒋伟民 朱明 贾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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