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签合同实骗钱 领刑七年罚五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02:49 正义网-检察日报

  假意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在收到货物后仅向货主支付少部分货款,然后寻机携余款潜逃。经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6日,芮金芳被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39岁的芮金芳是江苏人。去年11月23日,芮金芳经他人介绍,通过电话与福建省浦城县永鑫竹业有限公司达成购买竹模板口头协议。

  双方口头约定由该公司将3300块竹模板运到江苏宜兴,货款27.72万元货到之后付。11月25日,竹模板运到宜兴某建筑工地后,芮金芳迅速将这批竹模板以28.3万元的价钱转卖给了许某。芮金芳收取许某的货款后支付给永鑫竹业有限公司购货款8.91万元,随后携余款逃匿。今年4月底,芮金芳在浙江被抓获归案。

  (金国清 朱文华)

金国清 朱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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