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起纠纷殴人至重伤 两肇事者被判2—3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10:05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洪奕宜通讯员/付秒琳)仅仅因为排队加油一点小事与人发生口角,被告人康某、王某二人逞凶伤人,将对方打成重伤。

  2006年11月,高某开车到南山区西丽镇龙珠大道龙珠加油站加油,高某为图方便,不顾加油站员工的劝说开车直接从出口进入油站插队加油,遭到康某等排队加油司机的不满。已给车加完油的康某让高某把车挪一下让路,高某不听,冲着康某说“叫什么叫”,便准备去结账。康某听到高某的话后非常气愤,双方遂发生口角,下车打了高某一拳,高某被打后跑开,康某与其同事王某追上去,将高某摔倒在地,继续对其拳打脚踢,致使其脾脏破裂,最后做了脾脏摘除手术,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此过程中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且被告人王某有自首情节,两被告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被害人作出了相应的赔偿,最后以故意伤害罪对两被告人判处2—3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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