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金茂男获行拘7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12:59 新闻晚报
□记者范献丰 钱朱建

  晚报讯 今天上午,28岁的湖南人邹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昨夜今晨,他攀爬金茂大厦,造成周边群众围观和车辆改道。

  昨天18点30分,邹某开始攀爬金茂大厦。接警后,公安、消防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为防止邹某失手跌落,警方还设置了保护气垫。今晨1时30分许,警方根据现场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成功将邹某劝拖至大厦楼内。

  经初步调查,邹某系湖南省绥宁县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邹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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