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车压死小学生司机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17:0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郁石 通讯员赵凌)20多米长的牵引车,行过十字路口的人行横道,左后轮突然压死一名小学女生。珠海市香洲法院近日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月26日下午16时许,陈某驾驶重型半牵引车从敬业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该路与昌业路交接口时,与正在人行横道内由西往东方向通过路口的刘某发生碰撞,挂车的左后轮碾压过刘某致其当场死亡。交警鉴定,陈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在法庭上,陈某对起诉书所述的事故发生经过没有异议,但辩称其当时车头已经通过,车后轮与被害人发生碰撞应当属于意外事件,其不应当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陈某驾驶的车辆在进入人行道前,已经有数名小学生等候在人行横道边准备过马路。陈某没有停车让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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