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生猪车减免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09:0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林红梅)交通部8月2日下发关于检查落实生猪及猪肉等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工作情况的通知。通知强调,对因未按规定执行“绿色通道”政策,造成运输不畅甚至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开展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对运输生猪、猪肉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各公路收费站要严格按照本省“绿色通道”政策规定,优先予以放行,并按规定减免通行费;严禁违反规定对运输生猪、猪肉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乱检查、乱罚款。他强调,对因未按规定执行绿色通道政策,造成运输不畅甚至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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