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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负水平不是忽高忽低的跷跷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5日00:48 红网
国税总局发文对中外税负进行比较,认为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经济效益的改善,以及税收征管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提高的趋势将会持续一段时间。(8月4日《新京报》)延伸阅读:税务总局: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于世界较低水平
(我国与工业化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对比图) 我们对“中国税负水平”的关注,大约是从《福布斯》发布“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开始,当年“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高”的说法一石激起千层浪。此前,《福布斯》发表的2007年最新数据显示:中国今年的表现有明显改善,它展开的税务改革计划,使税负痛苦指数下降了八点,在全球排名从第二位退到第三位。遗憾的是,这个“利好”与国税总局的价值判断还是背道而驰了:一是两者判断的起点高低有严重出入;二是两者对中国税负的走向也反向而行。抛开孰高孰低的口水纠缠,我们不妨借由“中国税负水平高低之争”来反思一下中国税负的真实语境。 首先,笼统地单维比对“税收与GDP的比重”显然并不能直指税负真相。这就好比购物不单单是看是否“价廉”、还得关注是否“物美”一样。因为,税收的本义是谋求社会利益最大化,指向的是民生幸福、而决不是痛苦。譬如瑞士,虽然税负水平很高,但其福利水平也很高,因此单纯看税收占GDP的比重是片面的:税收与GDP相比只是其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其二,某种意义上说,后者更显重要。如果社会福利没有明显的改善,即便是减少的税收与GDP之比,也代表着全社会有着很高的税负实际。事实上,1998年来,我国连续7年GDP增速均在8%至9%左右,而同期税收增幅年均为19.3%,可见,中国税收占GDP的比重增长幅度,的确高于居民收入增长水平,说明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我们离“共享”和“藏富于民”的理念尚且有着显然的距离。 其次,我们的“低税负”之所以与老百姓的观感存在显著的落差,根本在于我们还存在中大量的、白色或灰色的非税收入:除了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此外,还有众多名为“收费”、实为税收的管理费、罚款和赞助费等。这些不开条、无发票的收入都不可能被计入正规的税费范畴。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曾算过一笔帐:“去年政府财政收入接近3.2万亿元,如果加上1.3万亿元的预算外收费、土地出让金5000亿元、社保8000亿元等预算外收入,我们真实的税负已经达到31%至32%,这种程度的实际税负已经相当高了。” 第三,我们的税负高低之辩,隐语着税制变革的吁求。我们以流转税打天下的税收体制需要变革了,数据表明:中国个人所得税只占税收总额的3%左右,整个所得税的比例大约只有17%,而西方国家的所得税比例一般占税收总额的50%左右。“重流转税轻所得税”的直接结果就是:增加了企业税负;大量个人所得规避在税收之外。最终表现为“一边是企业缺资金,一边是社会上涌现大量剩余资金”之诡异。 社会公平的最高境界,有赖于“善意的国家”,即以公共福利最大化为其效用函数的国家。世界银行的经济专家通过对不同类型国家的对比分析也证明:在一个发展阶段中,低税负国家的经济增长高于高税负国家。诚然,眼下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还需要更多的财力来做很多事情,税制改革的目标也不可能一触而就,但有一点;中国税负水平毕竟不是忽高忽低的跷跷板,我们在判断税负水平、并以此影响公共决策的时候,需要更宏观的经济视角、需要更悲悯的民生情怀、需要更向下的福利诉求。 稿源:红网 作者:邓海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