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一样的活为啥工资相差两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20:5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明明从事同一岗位,干一样的活儿,为什么正式员工的工资就比我们多了2000元?就连公费培训、带薪假期我们也不能享受?这不是同工不同酬嘛!”近日,就职于本市徐汇区某外企客户服务部的杨小姐向记者反映,仅仅因为自己与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就比正式员工差了一大截。就这一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日前表示:劳动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企业工资条例,并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在工资立法中制定具体的规范。

  “编内”“编外”工资差几倍

  杨小姐告诉记者:“我刚进公司时,是由中介公司同我签订劳动合同,部门里部分同事和我一样,而另一部分同事则是公司正式签约员工。”杨小姐说,他们同正式员工相比,在工资、培训、福利等方面待遇相差都很大,“我们的工资是由公司移交给中介,再由中介公司抽取一定费用后统一发放的。我们的月薪比正式员工少2000元左右,而且正式员工享受的每年两次公费培训及一些英语培训、节日发放的物品和每年15天左右的带薪假期,我们统统享受不到。”对于公司的这种不公平待遇,杨小姐私下也有怨言,但又不敢当面提出,她苦笑着说:“现在就业市场供过于求,有份工作不容易了,就算遭受不平等待遇,我们提出了,还不是要被老板炒鱿鱼?”

  在日前中国政府网专访邱小平的过程中,不少网友也提出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如一名网友写道:“我是某著名国企的一个劳务工,在公司里属于C类员工,我们从招聘到培训一条龙都是公司处理的。但是最后签订合同却是与人才市场签订,我们变成了劳务派遣员工。C类员工占整个公司员工总数的80%。公司最基层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由C类员工来做,但是C类员工的工资却只有公司同一岗位正式工的1/6左右。”

  8成受访者认为是普遍现象

  明明在同一单位从事同一岗位,却因为一个是“编内”、一个是“编外”,各种待遇相差了好几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劳动法关于“同工同酬”有明确规定,但不少用人单位却将员工分为A类、B类、C类等几个层次,区分收入等级,同工不同酬现象在金融业、教育单位以及不少垄断企业大量存在。

  中国青年报一项关于“同工不同酬”的调查显示:80.63%的被调查者反映“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很普遍,43.28%的人认为“同工不同酬”的最大不公平在于身份歧视,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大多受访者认为造成“同工不同酬”的最主要原因在于计划经济时代就有这种现象,过时的政策规定沿用至今所致。业内人士透露,前段时间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电力公司抄表工年薪10万”,原因在于“这名抄表工属于企业编制内的正式员工,如果换了劳务工,只怕年薪只有同一岗位正式工的1/5。”据悉,在有的国有企业,从事相同工作的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实际收入差距甚至高达10倍。

  劳动部门将制定规范

  邱小平表示:“按照我们国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工资分配应该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但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确实有一些单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行为。产生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原因非常复杂,我认为既有计划经济时期固定工制度的遗留问题,也有现行法律法规对同工同酬原则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当然也有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钻现行法律空子、故意损害部分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原因非常复杂。”

  他表示,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企业工资条例,并已经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劳动部将通过深入的研究论证,在工资立法中制定具体的规范。此外,他指出,按照《劳动法》的调整范围,除了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应该适用劳动法的调整,所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这部分劳动者也应该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作者:王枫;刘悦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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